2012年12月4日,UL1993更新為第4版。本次更新主要針對LED燈泡和燈管,將原Subject1598C附錄SA的內容增加到UL1993附錄中,并有部分其它要求變更。所以根據(jù)新版的標準,LED燈管可以只按UL1993標準進行評估,不需要再進行Subject1598C評估。
第4版UL1993關鍵更新如下:
低壓LED燈泡(如MR11、M16等)納入標準范圍;
允許產品外殼使用玻璃,但要求其強度需能通過跌落測試;
低壓燈泡的base如果為標準型,必須是UL1598中要求的用于低壓燈的base;
未修改電路而直接替換熒光燈管的LED燈管在加拿大禁止使用;
外置式電源的LED燈泡或燈管產品,要求其與驅動連接的電線至少達到300V,90℃;
新增用于和鹵素光源互換的LED燈泡(如MR11、MR16等)的要求;
更新LED燈管誤用測試方法,測試適用于所有取代熒光燈的LED燈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