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購的組織結構上,普遍存在一些問題,這些問題不解決,就難以完成向“大采購”的轉變。
(1)總部與分公司職能重疊、分工不清
這個問題在大型企業(yè),特別是國企、央企比較常見。在幾百億甚至幾千億營業(yè)額的大公司,總公司、子公司都是建制完善,人、財、物、產(chǎn)、供、銷等職能各有一套。以采購為例,總公司與子分公司有分工、有搭接。
獨立之處損失了規(guī)模效應,搭接之處職責不清,容易造成混亂,更重要的是不利于形成公司層面的合力,在與供應商的博弈中處于下風。而供應商雖然也要建立對應的分散型組織,但因處于弱勢,在組織上更加緊密、在管理上協(xié)調(diào)得更好、信息溝通也更加及時。這是因為供應商處于相對弱勢,往往設有大客戶銷售團隊來統(tǒng)籌,抱團取暖,組織上能更好地協(xié)調(diào),信息溝通更充分,在雙方博弈中處于相對有利的地位(如圖1)。
這種職能重疊、分工不清也是管理水平低下的表現(xiàn)。很多大型公司采取分散采購,根本原因是管理能力不足,信息基礎設施簡陋,無法有效地集中采購。過去十多年里,集中采購的發(fā)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信息技術的發(fā)展,以及整體管理水平的提升。就如集權制國家出現(xiàn)之前,因為通信、交通不便,管理水平低下,周采取的是分封制;秦始皇統(tǒng)一天下、統(tǒng)一度量衡、修建了橫貫全國的道路后,集權制的國家才能建立;宋明清三代,管理能力越來越強,中央集權也就一步一步到了極點。
對于總公司與分公司的分工不清,解決方案就是制定清晰的分工責任表。比如在澳洲電信,供應商尋源、選擇和總體績效管理主要歸總部負責,而合同簽訂后的執(zhí)行則主要歸分部管理。具體任務由哪一層負責要視情況而定,沒有“放之四海皆準”的標準;但是,重要的是要有一張表,每一件事都得有第一責任人。如果沒有這樣的一張表,那并不意味著這張表不存在;相反,這只說明這張表有多個版本,因為每個人的頭腦里都有這么一張表,而且注定有不同之處,職責不清就是這么來的。
有些企業(yè)的效率低下,大量的時間不是花在干活兒上,而是花在確定干活兒的人上。這不光是一些國營企業(yè)的問題;在一些快速發(fā)展壯大的民營企業(yè)里,組織復雜、職責不清也有同樣的問題。很多事情,因為規(guī)定不清晰,找不到對口的負責職能,最后往往是誰堅持不住了,誰有需求誰來解決。這又違背了管理上的一個基本準則:一件事,誰處于最佳的位置來解決,就應該來解決,否則注定是次優(yōu)化的解決方案,總成本更高。
對于總部與分公司的職能劃分,或許每個人永遠也不會有完美的答案,但有劃分,即使不完善,還可以進一步整改;沒有劃分,大家便永遠處于摸索狀態(tài),繼續(xù)維持低效的行為。
(2)多頭管理,形不成合力
除了總部與分公司的分工不清外,公司內(nèi)部各職能也存在分工不清的問題。
前面說過,供應商管理是個跨職能行為,采購、質(zhì)量和設計等多個部門都會介入。在“小采購”公司,采購沒有起到協(xié)調(diào)、領導關聯(lián)部門一致對外的作用,導致各職能部門各自為戰(zhàn),形不成合力,在與供應商的博弈中處于劣勢。
舉個例子。有一次,我遇到一個公司的銷售總監(jiān),問他的那個大客戶好不好。他問哪一個客戶?我回答某公司,還會是幾個客戶?他說才不是呢,在供應商眼里,這公司可不是一個客戶,而是三個:采購是第一個客戶,這位銷售總監(jiān)有個專門的班子,應對這幫采購老爺們的合同談判、集中采購和年度降本;設計是第二個客戶,他有另一個專門的班子,應對工程師們的產(chǎn)品與技術開發(fā);運營是第三個客戶,他也設了第三個班子,支持量產(chǎn)運營(如圖2)。而更糟糕的是,這三者之間經(jīng)常不通聲氣,由供應商的這位銷售總監(jiān)來協(xié)調(diào)。你知道,這注定在雙方的博弈中,對采購方不利。
圖2跨職能多頭管理,形不成合力
多頭管理下,一方面難以形成合力一致對外,另一方面也容易造成職責不清。前者可以通過采購的統(tǒng)一協(xié)調(diào)來應對,即由采購協(xié)調(diào)公司內(nèi)部各職能,作為公司管理供應商關系的唯一窗口;后者則可以通過職能劃分表來應對,即清楚地確定各職能的角色。
在高層次上定義供應商管理的主要任務,確定每一件任務的主要責任人。就跟總部與分公司之間的分工一樣,具體的一件事由哪個人、哪個職能負責,要視公司具體情況而定,這并不是最重要;最重要的是得有這么一張表,不管是以表單還是流程文檔的形式。
職能之間的職責劃分看似常識,但常識并不代表常行。有個本土高科技制造企業(yè),發(fā)展到十幾億的規(guī)模了,組織越來越復雜,部門之間山頭林立,相互推諉嚴重。企業(yè)老總是技術出身,親手把公司從十幾個人帶到這么大,總是想不通:以前公司小的時候,資源緊缺,但什么事都沒停著;現(xiàn)在公司大了,要人有人,要錢有錢,為何事情反倒難辦呢?
例如在供應商管理上,產(chǎn)品設計與物料技術兩個部門之間就“扯皮”不斷。老板不明白,兩個部門的頭都是自己一手帶大的,同事都做了成十年了,為什么現(xiàn)在反倒沒法合作呢?他的解決方案簡單粗暴:把兩個頭兒都叫來批一頓,重述協(xié)作精神的重要性了事。
那該怎么辦呢?跨職能的責任矩陣表。有個公司說,我們也想到這樣的表格,但是事情那么多,哪能羅列清楚呢?其實這是誤區(qū)。一個職能相關的事也就那么幾十件。比如對于采購來說,我詳細羅列過,圍繞供應商的就是四五十件事,不難列清楚哪個職能負責哪些工作,完全可以細化到工作層面。管理層畏難、怕麻煩、不愿列這么一張表。結果呢,底下的人遇到具體問題,就一遍又一遍地掙扎,搞清楚究竟由誰來做。
其實這也是人治的表現(xiàn):人治之所以是人治,也是因為應該清楚規(guī)定的地方?jīng)]有這樣的規(guī)定,執(zhí)行者就憑自己的判斷來做,一方面效率低,另一方面也給人為操作留下很大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