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西部大開發(fā)工作會議上宣布,資源稅改革將擴大至整個西部,對煤炭、原油、天然氣等資源稅由從量征收改為從價征收。
油氣資源稅由原來的從量計征改為比例5%的從價計征,6月1日開始在新疆率先實行,現(xiàn)要擴至西部12省區(qū),影響有限,中石油影響稍大。中石油實行新資源稅的油氣資產(chǎn),除了新疆的新疆油田、吐哈油田和塔里木油田之外,即將新增長慶油田、青海油田、玉門油田和西南油田,涉及的油氣產(chǎn)量為3,617萬噸原油和615億立方米天然氣,分別占中石油油氣總產(chǎn)量的31%和96%;中石化實行新資源稅的油氣資產(chǎn),除了新疆的西北分公司塔河油田和河南油田分公司的新疆春光油田之外,即將新增西南分公司,主要是普光氣田,涉及的油氣產(chǎn)量為710萬噸原油和84億立方米天然氣,分別占中石化油氣總產(chǎn)量的17%和67%。
目前看來,2011年先擴至西部12省區(qū),再2011年下半年全國推廣的可能性更大,某種程度上可以認為油氣資源稅改革全國實行的速度低于市場預期。 如果按照這種進度的話,影響今年下半年的只是新疆地區(qū),影響明年上半年是西部地區(qū),影響明年下半年才是全國推廣,預計資源稅改革進程將影響中石油和中石化2010年的EPS分別為0.011元和0.004元,2011年的EPS分別為0.048元和0.030元;總體影響要比預期的略小。
未來石油特別收益金的起征點可能將上調至60美元/桶的可能性很大,以收益金讓渡給屬于地方的資源稅來實現(xiàn)中央對地方的轉移支付,既回報了地方、又理順了稅費機制。